台北市一名羅姓男子帶心儀的女子前往泰國旅遊並同住一房,以為女子和他出遊,應該對他有好感,因此半夜摸黑騎到女子身上磨蹭,還俯身親吻對方,不料熟睡的女子被嚇醒後,怒斥羅男淫行,返國後怒告強制猥褻,所幸後來雙方達成和解,且就算羅男真有強制猥褻的行為,因案發地在境外,也不適用我國《刑法》,台北地檢署昨將羅男不起訴。
檢警查出,30歲的羅男與女子原本就是朋友,羅男對女子有好感,2年前兩人共同認識的陳姓男子想要帶女友前往泰國旅遊,就邀請羅男、提告女子及另一對男女同遊。
2016年9月間,3對年輕男女採自助旅行搭機前往泰國曼谷,並入住自助旅行者最常入住的Grande Centre Point Hotel Terminal 21飯店,每對男女都同宿1房,羅男自然就與心儀的女子同住1房。
女子指控,在曼谷的第1晚,當她進到飯店房內後不久就上床休息,羅男卻趁她熟睡之際,沒有經過她同意就騎到她身上,隔著褲子頂她下體,還俯身親吻她的頸部,她被嚇醒後試圖反抗,但是對方卻抓住她的雙手,持續用下體猥褻她,還將手伸進她的短褲亂摸,她不甘受辱,決定返國報警處理。
羅男到案後,坦承當天情不自禁的跨坐在女子的身上,俯身親吻她,但否認有用強暴的方式抓住她的雙手,也否認將手伸進她的短褲摸臀,且女子說不要後,他就沒有進一步的動作,並退到房間一隅。
===網友意見===
這起發生在泰國的猥褻案,引發網友熱烈討論,甚至有網友PO出泰國性侵法律指稱,「這男生絕對是境外新手駕駛。萬一女方被強姦而且通知警察,男生在當地被逮捕,有可能泰國關完回台灣再關。也有可能回不來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