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長年在中國工作的胡姓經理人數年前返台過年,行間與友人至台北市麗緻酒店消費,看上一名身材姣好的小姐,隨之支付1萬8千元現金帶她出場,沒想到續攤時喝太多斷片,隔日清晨醒來才得知已被小姐控告性侵、限制出境回中國上班,胡姓經理人出庭時坦承記憶模糊,雖然小姐體內確實驗出他的DNA,但法官認為小姐說詞前後不一,加上其經紀人出庭時也堅稱麗緻酒店不允許小姐私接S(性交易),日前已判決胡姓經理人無罪。
「麗緻酒店對於客人買小姐出場能否性交易有規定,如果小姐願意做性交易,麗緻酒店就會跟客人說!」根據判決書指出,麗緻酒店一名禮服小姐2015年1月與胡姓經理人出場,兩人先到中山區大富豪酒店續攤,禮服小姐指控,當天她見客人喝得爛醉,好心幫忙叫計程車護送客人回家,客人明明知道她沒在接S,卻在下車時將她強拉上樓至屋內性侵,事後她趁客人意識不清時逃了出來,一個人蹲在路中間痛哭,引來路人關心幫忙報案,她才趕緊打電話給經紀人求救驗傷提告。
但胡姓經理人到案後卻矢口否認犯行,強調當天他先支付1萬8千元現金帶小姐出場,事後又給了小姐1萬元性交易的費用,不過他也承認案發時喝得太醉,自己也不記得到底有沒有上床,根據驗傷報告指出,原告禮服小姐陰道深處採集到了胡姓經理人的DNA,但禮服小姐也說不清到底當晚發生何事,她先是在警局報案時供稱胡姓經理人有插一、兩下,後又在偵訊時改口只有用手指撫摸,另外有關她如何被人從計程車拉下帶回屋內的細節,也是說法反反覆覆。
這名禮服小姐出庭時證稱酒店妹沒有權利拒絕客人出場要求、如果要接S則是跟客人私下談,但麗緻酒店的經理、媽媽桑、經紀人出庭時都不予認同,強調麗緻酒店是高檔的禮服店,小姐若不喜歡客人大可拒絕出場,也絕對沒有私下談價接S這種事,法官調閱中山分局報案紀錄,發現案發當時並沒有接獲民眾舉報有女子在路中哭泣的來電,這一點也與禮服小姐所述有所出入。